| 說 |
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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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為鼓勵「護理」及「長照」相關科系當年度應屆畢業生提早規劃職涯,並投入臨床醫療與長期照顧服務行列,本院特規劃本獎勵專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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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本專案適用對象與發放條件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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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護理相關科系:應屆畢業生,具備護理師執照並於報到後通過試用期考核,予以發放獎勵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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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長照相關科系:護理、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應屆畢業生,可直接擔任照顧服務員;於報到後通過試用期考核,予以發放獎勵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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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獎勵級距依報到時間分為三階段辦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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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符合資格並於115年7月15日前完成報到者,獎勵金新台幣10,000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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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符合資格並於115年8月15日前完成報到者,獎勵金新台幣8,000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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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符合資格並於115年9月15日前完成報到者,獎勵金新台幣5,000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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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專案獎勵金發放方式:符合前述條件者,本專案獎勵金將於通過試用期之次月,併同當月薪資同步發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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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本院招募聯繫窗口:人資室 林先生。(分機2954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