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助學金】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「護理系優秀學生獎助學金」申請辦法事宜|自行交件申請 - 元培護理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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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助學金】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「護理系優秀學生獎助學金」申請辦法事宜|自行交件申請

 
  檔  號: 115/ 收發文號: 1150004675
保存年限:   收發日期: 115年05月20日
電子簽核   創稿文號: 1151294099
*1151294099*
 
  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  函  
    機關地址: 40201臺中市南區建國北路1段110號
    傳  真: 04-36013616
    承 辦 人: 施曉婷
    聯絡電話: 04-24739595分機34950
    電子郵件: cshe323@csh.org.tw
   
受 文 者: 光宇學校財團法人元培醫事科技大學
  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5年05月20日
  發文字號: 中山醫大附醫護字第1150005445號
  速  別: 普通件
 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 
  附  件: (3件) 如文( 1151201331_1_ATTCH1.pdf、1151201331_3_ATTCH3.pdf、1151201331_2_ATTCH2.docx,共三個電子檔案 ) 1151294099_1_1151201331_1_ATTCH1.pdf (附件1)
1151294099_2_1151201331_3_ATTCH3.pdf (附件3)
1151294099_3_1151201331_2_ATTCH2.docx (附件2)
 
  旨: 函請貴校公告本院「護理系優秀學生獎助學金」申請辦法事宜,並鼓勵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,請查照。
 
明:  
  一、 申請對象:二技一、二年級或四技、大學三、四年級在學學生,且於畢業後有意願在本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者。
  二、 申請條件(符合其中任一項):
     (一)具護理師證書。
     (二)申請之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達75分(含)以上,操行成績達80分(含)以上。
  三、 獎助名額及金額:
     (一)每年度獎助名額,依本院當年度公告或相關規定為準,並依本院規定進行評選。
     (二)每學年每名學生獎助新臺幣壹拾貳萬元,並依本院相關規定進行調整。
   
   
正本: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、國立臺灣大學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、國立陽明交通大學、國立成功大學、國立金門大學、國立臺中科技大學、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、大仁科技大學、大葉大學、中山醫學大學、中國醫藥大學、中華醫事科技大學、中臺科技大學、弘光科技大學、光宇學校財團法人元培醫事科技大學、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、亞洲大學、長庚大學、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、長榮大學、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、高雄醫學大學、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、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、義守大學、臺北醫學大學、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、輔英科技大學、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、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學大學、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、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新生學校財團法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
   
副本: 本院護理部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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