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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助金】林口長庚紀念醫院|補助護理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

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  函  
    機關地址: 333桃園市龜山區復興街5號
    傳  真: 03-3971286
    承 辦 人: 聶孝萱護理師
    聯絡電話: 03-3281200
    電子郵件: hsuan6857@cgmh.org.tw
   
受 文 者: 光宇學校財團法人元培醫事科技大學
  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2日
  發文字號: 長庚院林字第1131101889號
  速  別: 普通件
 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 
  附  件: (2件) ( 護理科系學生獎助作業辦法.pdf、長庚紀念醫院補助獎學金PPT.pdf,共二個電子檔案 ) 1131299441_1_護理科系學生獎助作業辦法.pdf (附件1)
1131299441_2_長庚紀念醫院補助獎學金PPT.pdf (附件2)
 
  旨: 檢送本院補助護理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,敬請貴校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,請查照。
 
明:  
  一、 本院為提升臨床照護水準,鼓勵護理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
     臨床護理照護,特提供補助護理學生獎助學金,敬請貴校
     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。
  二、 獎助對象:護理系在校各年級學生。
  三、 申請條件:
     (一)學業平均成績70分(含)以上,且各科及格。
     (二)實習平均成績75分(含)以上,且各科70分以上。
     (三)操行成績75分(含)以上,且無警告以上處分記錄。
     (四)另具護理師證照、原住民身份或中低收入證明者為優
     先錄取。
  四、 獎助額度及年限:依獎助條件各項成績之基準核發,每學
     期5~6萬。獎助年限以學生修業年限為上限,最少可申請
     獎助1年。
  五、 領取獎助學金者畢業後至本院報到服務,服務年限依實際
     受領獎助之學期數計算,一學期服務六個月計算(不含培
     訓期3個月)。
  六、 申請方法:備齊「護理公費生獎助學金申請表」、「獎助
     學金合約書」、「成績單正本」,等文件後,向校方經辦
     單位提出申請,審核通過造冊送交本院。
  七、 隨函檢附「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長庚醫院護理科系學生獎助
     學金作業辦法」及公告海報。
  八、 本院聯絡人:護理部聶孝萱護理師,分機522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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