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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助金】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|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作業規定

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  函  
    機關地址: 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25號
承 辦 人: 白育丞
聯絡電話: 02-87923311#16960
   
受 文 者: 光宇學校財團法人元培醫事科技大學
  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3年10月17日
  發文字號: 院三教學字第1130071558號
  速  別: 普通件
 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  附  件: (1件) 三軍總醫院獎助學金作業規定,紙本,13,頁。( 11-1130071558-1.pdf,共一個電子檔案 ) 1131298613_1_11-1130071558-1.pdf (附件1)
 
  旨: 函送本院「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作業規定」,請查照。
 
明:  
  一、 為鼓勵優秀護理學生於畢業後投入臨床照護工作,本院訂定旨揭規定,針對護理系(科)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,提供每學期每名學生獎助金新臺幣60,000元。
  二、 申請資格:需符合下列資格其一
     (一)申請時為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護理相關科目總平均75分以上,實習成績達80以上,並經護理系(科)主任推薦。
     (二)申請時為前一學年度該班成績為前三分之一者,且操行(德育)成績達80以上或甲等以上,並經護理系(科)主任推薦。
  三、 申請程序:符合申請資格及條件者,應檢附本作業規定要求之應備文件,經就讀之系(科)用印證明後,於113年11月30日前(下學期於114年5月31日前)郵寄至本院護理部審查(以郵戳為憑),逾期不予受理。
  四、 如對申請作業有疑問,可逕洽本院護理部陳玉紛督導長(02-87923311#17507)詢問。
   
   
正本: 國立臺灣大學、國立成功大學、國立陽明交通大學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、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、國立金門大學、國立臺中科技大學、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、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、長庚大學、大葉大學、義守大學、高雄醫學大學、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、臺北醫學大學、中山醫學大學、輔英科技大學、長榮大學、弘光科技大學、中國醫藥大學、大仁科技大學、中臺科技大學、亞洲大學、光宇學校財團法人元培醫事科技大學、中華醫事科技大學、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、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、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、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、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、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學院、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、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新生學校財團法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、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
   
  
院 長陸軍少將 洪乙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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