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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助學金】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護理系學生獎助金|自行交件申請至114年9月30日

臺北市立聯合醫院  函  
    機關地址: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
    傳  真: 2559-6240
    承 辦 人: 林季佳
    聯絡電話: 25553000#2658
    電子郵件: A3224@tpech.gov.tw
   
受 文 者: 光宇學校財團法人元培醫事科技大學
  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4年07月07日
  發文字號: 北市醫護字第1143043760號
  速  別: 普通件
 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 
  附  件: (6件) 01_第2次(含)以上發放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費用明細一覽表_1份、02_護理學系獎助金須知_1份、03_護理申請表及合約_1份、04_第2次申請獎助金者填寫表_1份、05_申請表及合約填寫教學範例_1份、06_護理獎助金DM_1份( 1143043760-36-0.pdf、1143043760-36-1.pdf、1143043760-36-2.pdf、1143043760-36-3.pdf、1143043760-36-4.pdf、1143043760-36-5.PDF,共六個電子檔案 ) 1141295721_1_1143043760-36-0.pdf (attch1)
1141295721_2_1143043760-36-1.pdf (attch2)
1141295721_3_1143043760-36-2.pdf (attch3)
1141295721_4_1143043760-36-3.pdf (attch4)
1141295721_5_1143043760-36-4.pdf (attch5)
1141295721_6_1143043760-36-5.PDF (attch6)
 
  旨: 檢送臺北市立聯合醫院(以下稱本院)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事宜及相關表件,敬請會予公告並鼓勵推薦申請。
 
明:  
  一、 本院為提升臨床醫護水準,以產學合作共同培育學生並提供適當的就業機會,提升市民醫療品質,同時關懷照顧經濟弱勢及原住民學生,鼓勵護理科系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護理臨床照顧服務,提供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。
  二、 獎助對象:
     (一)全修業期限皆能申請(五專五年、大學四年)各大專院校護理科系之學生。
     (二)非護理系具有護理科系畢業證書或護理師證書之學生。
     (三)之前申請本院一學期以上之獎助金學生(名單如附件)。
  三、 獎助條件:
     (一)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,符合資格者依名額擇優獎助。
     (二)另與本院簽屬此案產學合作合約書之大專院校所推薦之獎助學生,亦列為擇優獎助對象,且校方未來與本院申請之護理實習梯次同樣優先篩選。
  四、 獎助內容及期間:依申請任職年限獎助,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(以下同)六萬元整。
  五、 受獎助學生需簽定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服務合約書」,畢業後依據本院規定到職日履行保證義務年限。(例如:申請二學期獎助金,其服務年限為服務一年。)
  六、 申請方法: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,填妥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」,而第2次(含)以上領取獎助金學生,填妥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-第2次(含)以上領取者」,並依申請表檢附資料查檢表依序檢附相關資料,經學系(科)用印後於114年09月30日(二)前送至本院護理部審查,逾期不再受理申請(郵戳為憑)。
  七、 一年級上學期申請者先提送申請,後補資料核發經費方式進行:一上學期結束後,補成績單,確認符合補助者再核發費用。
  八、 第一次申請之學生,請提供台北富邦銀行或第一銀行的帳戶 (帳戶戶名須為學生本人)。
  九、 檢附獎助金申請須知、獎助金申請表、獎助金服務合約書各一份提供參考。
  十、 請務必使用當年度公告之申請表格申請,合約書及領款收據有塗改處,請務必蓋章或簽名。
十一、 申請資料郵寄地址:10341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院本部4F護理部收。
十二、 本案聯絡人:護理部教育組林管理師,連絡電話:02-2555-3000#2658。
   
   
正本: 光宇學校財團法人元培醫事科技大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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